关于仓储合同范文八篇

来源:合同范本网 时间:2021-01-25 09:25:36 点击:358

关于仓储合同范文八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仓储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仓储合同范文八篇

仓储合同 篇1

  保管人____________仓库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物品寄托仓库经双方同意订立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将其所有列物品计____件愿付仓租寄托甲方仓库堆藏保管,而甲方允为保管并于本契约成立日如数受寄,同时发给仓单与乙方收执。

  第二条 乙方对于寄仓应留存印鉴图样在甲方备提货或过户时核对,否则甲方不负意外之责。

  第三条 仓单所记载的寄托物名称、种类、品质、价格等均系根据乙方原包入库,倘有货物与包装内容或价格不符合现象,甲方不负鉴定之责,又重量未经甲方过磅的,甲方亦不负其责,凡仓单的受让人或货物的保险人等欲审查检点寄托物时,须随带仓单或备具凭证受甲方允诺始得行之。

  第四条 凡仓储物如混有违禁物品或危险品未经告知致触犯刑律或酿成灾害时,概归乙方负一切责任。

  第五条 仓单的转让并非经乙方背书及甲方负责人员在仓单批注签名的,不生效力。

  第六条 凡出仓凭仓单及印鉴为之,倘仓单或印鉴图章遗失时,应即报告甲方,未通知以前寄库物被出库提取甲方亦不负责。

  第七条 甲方对于仓储物所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以确系于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者为限。

  第八条 前条损害赔偿金额如仓储物市价高于进库时,应依损害时市价计算。

  第九条 仓储物如因天灾、地变、兵祸、盗劫、虫蚀、鼠咬等不可抗力,或潮霉、燥蚀、罢工、防疫、自然变质或因气候变迁而发生的自然损失,其他一切不可避免的现象致受损害的,甲方概不负责。其约定于仓房外或露天堆置者,因阳光雨露风沙以及其他仓房外或露天堆置所以不能避免的损害,甲方亦不负责。

  第十条 甲方因遇事机迫切或预防灾患可以先将仓储物移动而后通知乙方,因甲方并无为前项的义务,所以因此发生的损害甲方免负责任,如因不移动而致发生损害时甲方亦不负其责。

  第十一条 甲方所发仓单有效期间为六个月,期满时应出仓,倘再继续寄托的,必须更换新仓单。

  第十二条 仓租双方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于前条规定出仓或更换新仓单时,一次缴清。

  乙方如不照期缴清的,甲方可将乙方的仓储物的全部或一部分自由出售抵偿仓租或其他费用,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 凡仓储物乙方须自行保足火险,否则如受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关于仓储物的火险承保事宜为期迅速,须由甲方委托特约保险公司办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仓储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

  第一条仓储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仓储物名称

  品种规格

  性质

  数量

  质量

  包装

  件数

  标记

  仓储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存货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存货人

  存货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保管人

  保管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等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 元,(大写:______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时,甲方需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以彩色打印稿和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仓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最低库存量详见附件。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仓储合同 篇4

  甲方(交易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交货仓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经三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各方同意遵守执行《湖南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及湖南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有关文件、通知的规定。

  第二条 货物入库

  1、甲方货物入库时须向乙方提出申请,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和提交货物入库申请审批表;

  2、乙方审批同意后向丙方开具入库通知单,甲方应及时与丙方联系办理货物入库事宜;

  3、丙方依次按照货物先到先入、先申请者先入、先卖货者先入的原则为甲方及其他交易商办理货物验收入库手续。丙方办理完货物入库手续后,向甲方开具乙方统一印制的存货凭证。丙方开具存货凭证时,对所有项目必须填列完整,并加盖在乙方处预留的印鉴;

  4、丙方向甲方开具的存货凭证,甲方须提交乙方注册。

  第三条 储存数量及品级

  储存数量及品级为丙方向甲方开具的存货凭证中标明的数量及品级。

  第四条 入库验收

  1、数量验收:以件数及重量为准;

  2、品级验收: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品质证明书等所列示的等级与实物外包装进行核对(丙方不负责检验货物的质量);

  3、包装验收:按照《湖南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电子交易合同(范本)》中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验收;

  4、入库验收的结果应在丙方出具的存货凭证中注明。

  第五条 保管要求

  1、丙方应按国家相应物资仓储规定(标准)对甲方存货实施保管,以维护货物储存期间的质量安全;

  2、同一仓储区间储存的商品性能互不抵触,养护措施和消防方法一致;

  3、严禁将商品性能互相污染、损坏的货物与甲方的货物存放在同一仓储区间。

  第六条 货物出库

  1、凡本合同规定格式存货凭证所标明的货物,必须凭乙方签发的提货单提货。乙方签发的提货单,必须加盖乙方在丙方处预留的印鉴,丙方对印鉴严格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货;

  2、提货人应出具公司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并在丙方出库登记簿上登记、签字。>第七条 计费项目、标准

  1、仓租等费用由甲方按乙方最新公布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费用支付时间为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若甲方拖欠丙方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丙方须与乙方商讨后,丙方方可处置与甲方拖欠费用相应等值货物,甲方自动放弃对该货物的追索权。

  第八条 责任划分

  1、甲方责任:

  (1)甲方入库货物,在保管期限内应向保险公司投保,如甲方未投保而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货物出现异状时,甲方收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不及时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丙方凭本合同规定的手续发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方式进行阻挠,否则给甲、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责任:

  (1)丙方按合同应收费用而甲方逾期未付,乙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向甲方追索;

  (2)若甲方并未通过湖南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卖出该批货物,而乙方擅自挪用,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3、丙方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 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和赔偿;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 规定,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赔偿;

  (3)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 规定,由丙方向乙方赔偿。

  第九条 保管期限甲方货物的保管期限,自甲方货物入库之日起,至乙方对该批货物开出提货单之日止。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补充。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三方约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相关的'存货凭证和仓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甲方(交易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丙方(交货仓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仓储合同 篇5

  承租方: (简称甲方)

  租赁方: (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冷藏库存事宜,达成如下协义,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位置

  甲方将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盖家屯庆华东路小江南花卉工艺品市场区外1号冷库库房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存储货物

  1、货物品名:乙方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类产品,不得存放化学物品及违标品等。

  三、有效期限

  租赁期限定为 ,租用期自年月年 月日止,合同到期前如乙方继续使用该库,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和冷库内的温度均衡保持在-18℃以下(允许误差±3℃),货物出入库时除外。

  2、冷藏库所发生的基本照明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权利。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存放甲方库内的产品系无毒、无害、无污染无传染病源(鼠)的产品

  2、冻猪、牛、鸡、鹅等分割产品中心温度在-10℃以下,低于此温度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该批产品入库。私自入库的,按照每吨500元/天的标准收取存储费用(此费用不包含在正常存储费用内)

  3、乙方货物冷藏期间,租赁库存的产品自行管理,租赁库存的钥匙由乙方自已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产品丢失,污染,变质等现象与甲方无关。

  4、乙方存储的货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包装,因未进行包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6、乙方产品的装卸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装卸人员、员工在装卸装修等操作过程中造成乙方或甲方人员以及任何第三方人员出现伤亡的,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妥善处理。

  7、乙方驻甲方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到储存库外的其他厂区活动,如违反,甲方有权按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8、线路安全:乙方不准在库内私拉、私扯线路,若需敷设使用线路,需向甲方安全员申请,由甲方配电室电工、安全员鉴定,并符合甲方《线路敷设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方可敷设。处理措施:对擅自私拉、私扯线路问题,每发现一例,乙方了在担500元的

  违约金,并拆除;对因乙方私拉、私扯线路、碰撞氨管等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由相关机关进行处理。

  明火作业方面:若因需要乙方需在库内进行明火、焊割作业,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查看作业现场,并办理明火作业审批单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处理措施:对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进行动火作业问题,每发现一例,乙方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9、乙方由于自身经营,产品质量等受到媒体,检查机构监督检查时,不得对甲方构成影响,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注:所有地 租库事项均与丛井斌先生无关)。

  10、甲方应保持每3个月或排管霜厚度超过3㎜进行冲霜一次,冲霜后库内霜印卫生有乙方自理。库内冲霜时不准用铁器敲打、碰撞氨排管;若需使用机动车辆(叉车等)出入库,需做限高处理,避免高度过高,碰撞液氨管道;乙方的货物高度与顶棚氨管至少保持30㎝距离;

  11、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内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乙方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

  12、乙方仅把冷库作为产品存储库房使用,不作为门市经营使用。

  六、报关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冷藏费的价格暂定为()元/天/平方米,租用面积()平方米,每日租金合计( )元/天。

  2、租金交纳方式:采用按( )缴纳的方式,乙方于每( )的前5日到甲方处缴纳当( )冷藏费。

  七、履约金保证及交纳方式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不得做储存费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将履约金存到甲方帐户,合同终止后,凭有效票据甲方将履约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因违约被扣除的除外)

  八、违约责任

  1、因甲方冷库温度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产品变质损坏的,双方应共同协商确定赔偿标准,并在标准确定后60日内支付给乙方。(因厂区内停电或设备检修、库房维修的除外,但甲方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做好产品调拨和防范工作。)

  2、乙方应及时交纳秀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每迟延一天,承担应收季度租赁费用3%的违约金,迟延时间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所存货物发现非法、伪冒、伪劣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伟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5小时之内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提拱事件详细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决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的义务。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在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区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保证金到甲方账户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3、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仓储合同 篇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了加强双方责任,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仓库租金计算

  1.为了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二、货物进出库手续

  2.为加强进、出库管理,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进货计划、以利乙方安排各项劳务计划,及时做好收发工作。

  3.货物入库一律凭甲方规定凭证所列数量、名称,核点无误后,乙方按规定通知甲方及时记账备存。

  4.货物入库前,乙方负责卸车,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甲方与有关部门处理。

  5.凡是货物出库一律凭甲方规定的凭证办法发货,否则不予办理。

  6.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如发生差错、事故,应由责任方负责。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需要发往外埠的货物,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方垫付,然后再向甲方结算。

  三、劳务费的结算

  8.凡整车到达乙方专用线装卸(包括上下盘站作业)进库费每吨收____元,出库费每吨收____元。(如火车发货仍按____元)为便于结算应在入库时一次收清,出库不另收费。

  9.凡甲方在乙方专用线上卸车后,组织直发货物,进出库每吨各收_____元,直发货物各项手续均由甲方办理,乙方只负责装卸劳务。有关数量、质量、外观由收货人负责。

  10.凡汽车到达货物进、出库每吨收_____元(入库前视同第四条办理)

  11.凡整车到达专用线的重载车辆,每车皮吨按一元计收过轨费,取送调车费每节_____元,由乙方垫付,月底向甲方结算。乙方结算时应将发站、车号、吨位抄写一份送甲方核对)。

  四、其他事项

  12.甲方如需乙方汽车运输及装卸货物时,其费用标准按北京市运输公司规定计算。

  13.甲方需乙方在库内提供劳务时,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提供劳力工,每工时按_____元计算。(不足4小时按半工日,超过4小时按一工日)

  14.为确保库存账物相符,每月末双方对账一次,如发现库存不符合应及时查清,以免影响正常收发、储备。

  15.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向甲方开户行托收结算。

  五、共同责任

  16.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安排调整仓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密切协作,争取尽快出库,最迟在三个月出清。

  17.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8.本协议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仓储合同 篇7

  甲方(存货方): 某某日用百货进出口公司 乙方(保管方):某第三方物流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描述 1.1 产品名称:椰壳纤维

  1.2 数量:每批到货数量依据甲方实际到货件数及重量为准。

  1.3 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空运等质量要求。

  第二条、货物验收入库

  2.1 货物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货物磕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2.2 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至货场过磅处),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2.3 因甲方货物存在吸湿及干燥天气下的水份蒸发等自然现象,允许产品存储期间重量± %。

  2.4 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第三条、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3.1 货物出库:甲方以传真形式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指标办理出库手续。依据甲方要求,乙方对每笔出库货物均需过磅称重并做记录。

  3.2 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3.3 乙方应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出库,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配送服务

  4.1 甲方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及 东外环业务。 4.3 遇大宗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2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5.1 收费标准:

  5.1.1仓库租赁费每天按 元 /吨计费; 5.1.2装卸费按 元/吨计算; 5.1.3过磅费按 元/吨(一进一出)。

  5.1.4单车运输在 吨(含)以下按 元/车收费,超出20吨按两车标准收费,此费用只限“坊子库—清池”或“坊子库—寒亭东外环”此两线的单程距离,超出此距离将增加收费。

  5.2 结算方式:以电汇方式收取,按 月 结算,次月5日前乙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于乙方开具发票后5日内付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1.2 甲方应采用随货捎带或传真形式将每批所发产品的出库装车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1.3 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运费。

  6.1.4 甲方自提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或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人自提。

  6.1.5 甲方更换驻潍代表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甲方任免报告或文件。

  6.1.6 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爱护乙方仓储、办公设备。

  6.1.7 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6.1.8 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5%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6.2 乙方责任:

  6.2.1 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潮目的。 6.2.2 在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6.2.3 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 6.2.4 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

  6.2.5 依甲方需求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通报甲方产品库存情况,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报表,报表格式由甲方提供。

  6.2.6 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 6.2.7 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7.1 由于不可抗力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7.2 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

  方。

  第八条、违约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期限

  9.1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20xx年 月 日到 年月 日。

  9.2 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应于期满时终止,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9.3 对于合同期满,甲方壹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的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9.4 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5 本合同所有附件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附件共张。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仓储合同 篇8

  货主单位(甲方):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CO.,LTD 出仓编号: MX0C003

  签订地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仓储单位(乙方):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货物仓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对存放在乙方仓库内的以下货物的所有权和应承担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不因签定本协议而转移至乙方;甲方保证下述申报货物与实际货物相符,是真实的、合法的,如发现真实情况与向海关和国检申报内容不符的,由甲方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涉。

  因(或如)甲方非宁波保税物流园区企业,需以乙方作为名义上的区内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向宁波保税区海关办理各类手续,甲方及其指定代理人对货物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变。

  二、进仓存放的进境备案保税仓储货物概况见下表(或另见随附清单)

  船名航次: 提运单号码:

  货名及规格型号: 钢装备HS编码: 7308900000

  通关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 16407.00KGS

  货物总价及币制: USD25757.35

  毛重和(或)体积: 16827.00 KGS

  净重: 16407.00KGS

  集装箱数量: 20’* 40’*

  出仓单号码:

  三、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文明装卸,仔细清点数量,目测外包装质量,如发现数量短缺、外包装破损或湿损,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指示进行下一步业务操作,并做好记录。货物全部进仓后,须将经海关签章并记录了实际验收情况的进仓单凭证联交甲方(或甲方指定代表)作为存货依据。

  四、甲方要求开具出仓单,必须向乙方交验原进仓单凭证联,并发出指令。乙方仅可按其指令开单,对开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除乙方造成的差错责任外,均由甲方或其指定代理人承担。

  五、发货时,乙方须核验经海关签章的出仓单,并严格按单发货。

  六、因受委托方失职造成仓储货物在库内超标准损毁、灭失或者发货差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海关提出报告。乙方承担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赔付额由乙方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额为基础计算赔付每次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2万元。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或货主自行负责。但以下三种情形造成的损失,乙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A. 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依法查验、取样造成的破损;

  B. 普通大宗货物在合理范围内的仓库装卸破损(允许标准为0.3%);

  C. 仓储货物在库内储存期间,因其本身的自然特性等所产生的质量变异或损坏。

  七、货物的合同存放期限最长为3个月。如合同存放期限届满后,甲方即不将货物提运出库、又不与乙方续签仓储合同的,则视同甲方自动将该批货物的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且之前以该批货物为标的物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处理该批货物所需费用超出货物本身价值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货物处理的费用。如货物在储存期间发生货权转移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结清所有款项;需继续仓储的,应订立新的仓储合同。

  八、该批普通货物仓储费用为(共 项),有长期协议的按长期协议,无长期协议的参照以下费率标准:

  进/出仓费: ;拆/装箱费: ; 上/下车费: ;输单费:

  停车费:辆.天 ;运输费: ;仓储费: ;其他约定:

  仓储费用须在货物全部出库前结清;否则,乙方可以对上述仓储货物采取留置等措施(有长期协议的参照长期协议)。

  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等效。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货物出库并结清费用后自动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 20xx年1月24日日期: 20xx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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